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17〕41号)文件精神及实施办法,经本人提交材料,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审核,班内公示无误后交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工办林老师反馈,电话:0579-82298786,邮箱:282325560@qq.com,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9日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2020-2021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