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浙师教字〔2021〕1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6日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
9月7日 | 制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
9月8日 | 学生上交申报材料。 |
9月9日 | 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组织公开答辩等。 |
9月10日 | 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教务科备案。 |
9月13日 | 学院完成普通类(不含卓越计划)学院推荐工作,公示3天。 |
9月14日前 | 将卓越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及成绩单交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公示3天。 |
9月16日前 |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汇总表(附件2,不含卓越计划和硕师计划)及承诺书(不含卓越计划和硕师计划)交教务科,申请表(附件3,不含卓越计划)等支撑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申请硕师项目的学生,将《2023年免试推荐农村学校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附件4)交教务科。已签订的《2023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的,直接交合同。 |
9月25日 | 推免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9月26日 |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注册并支付报名费,网上填报志愿。 |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