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浙政发〔2007〕4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学生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学院资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省资助中心下达的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拟推荐以下48名同学为2024-2025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见附件。
具体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11月5日下午17时。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琚老师反馈,电话:0579-82298786,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3日